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排查 筑牢安全监管屏障

时间: 2021-06-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33

  

  本网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张太国)6月2日上午,垫江县司法局永安司法所利用永安镇在大会场召开各村居书记、综治专干、各镇辖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稳定会议之机,安排部署“迎‘建党百年’大庆期间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严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筑牢安全监管屏障,确保“建党百年”大庆期间社会稳定。全面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稳控,做到“胸中有数”。

  会议要求,各村居在近期要开展一次大排查,对辖区近5年在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切实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交往等动态。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各村居要及时向司法所或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联系相关部门给予救济,妥善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对于日常行为表现差、具有暴力倾向、重新犯罪风险高的刑满释放人员列为重点监管人员,加强风险管控,制定针对性强、防控效果好的方案和措施,落实管控“专班责任制”,防患于未然。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规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要做好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的沟通交流,通过采取走访谈话、定位抽查、电话核查、当面汇报等措施,全方位、全时段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认真调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及时掌控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对排查走访获取的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甄别分析,采取“一对一”的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做到“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请假外出,并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严防“脱漏管”。同时,要加强法治教育,要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观看“今日说法”、“忏悔录”等法治栏目,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其“不想、不能、不敢”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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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排查 筑牢安全监管屏障

  

  本网讯(记者 徐兴勇 通讯员 张太国)6月2日上午,垫江县司法局永安司法所利用永安镇在大会场召开各村居书记、综治专干、各镇辖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稳定会议之机,安排部署“迎‘建党百年’大庆期间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严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筑牢安全监管屏障,确保“建党百年”大庆期间社会稳定。全面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稳控,做到“胸中有数”。

  会议要求,各村居在近期要开展一次大排查,对辖区近5年在帮教期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切实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交往等动态。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各村居要及时向司法所或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联系相关部门给予救济,妥善解决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对于日常行为表现差、具有暴力倾向、重新犯罪风险高的刑满释放人员列为重点监管人员,加强风险管控,制定针对性强、防控效果好的方案和措施,落实管控“专班责任制”,防患于未然。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规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要做好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的沟通交流,通过采取走访谈话、定位抽查、电话核查、当面汇报等措施,全方位、全时段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向。认真调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及时掌控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对排查走访获取的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甄别分析,采取“一对一”的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做到“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请假外出,并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严防“脱漏管”。同时,要加强法治教育,要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观看“今日说法”、“忏悔录”等法治栏目,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其“不想、不能、不敢”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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