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6月3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一中法院与辖区渝北区法院联合在大竹林嘉陵江畔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10万余尾鱼苗游入清清江水,为嘉陵江水域更添生机活力。
活动现场,市一中法院副院长张国庆致辞。他指出,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力我市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承担着重大责任。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督促非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被告及时履行环境修复责任,也是辖区两级法院携手社会各界共同修复长江,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宣示活动。
据了解,此次增殖流放活动源于市一中法院审理的樊某等8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经市一中法院主持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市检院一分检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出资在嘉陵江干流畔投放鱼苗10余万尾,以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同时,为了更广泛地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市一中法院与辖区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审理的渝北法院一起组织了本次活动,并邀请了本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市检一分院,人大代表、渔业专家以及当地公安、农业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的师生代表共同参加。
活动现场,西南大学技术专家姚维志教授向参会人员及围观群众展示和讲解了禁用渔具的危害性和增殖放流的注意事项,让围观群众对渔业保护有了更直观的了解。随着案件承办法官李立新向参会人员介绍案情并宣布由被告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各被告将鱼苗放流入嘉陵江中。随后,人大代表、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两江新区竹林实验学校的师生代表们将10万余尾鱼苗放流入嘉陵江中。 参与此次活动的人大代表表示,此次在嘉陵江畔的增殖放流活动,是司法护航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体现,展现了各方共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美好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