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余春曦 秦亚)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促进绿色发展、积累生态财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黔江区法院以及石柱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规资局、农委、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西坨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全体人员参加石柱县2021年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随后,前往西沱古镇文化广场参加“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海报,搭建普法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册等形式,教育引导库区群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守护好绿水青山。 最后,相关人员参加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行政联动座谈会,并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展开了交流讨论。 石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隆小琴结合法院工作职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合作,自觉把《长江保护法》落到实处;进一步配合市四中法院、黔江区法院做好涉生态环境案件审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力度;进一步广泛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为环境资源撑起司法保护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