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联合李河镇应急办、李河派出所在318国道李河段开展集中夜查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当日19时34分,一辆牌照为渝F0D6**由李河镇往城区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向检查点驶来。只见这辆小车车速时快时慢,驾驶员这一奇怪的举动引起了民警注意。 当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驾驶员驾车掉头准备往回走。“有情况!”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控制。 “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当民警要求小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驾驶人在身上摸摸索索好一阵,始终拿不出证件,驾驶员支支吾吾地说放在家里忘了拿。 民警再进一步询问时,驾驶员还是称忘在家了。民警觉得不对劲儿,遂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这一查,就发现了问题。 经查,王某在2020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这个检查点被分水公巡大队查获,驾驶证早被依法吊销。 经询问,原来当晚王某和妻子、女儿及岳母一起从李河出发到周家坝去,本来是持有驾驶证的妻子在驾驶车辆,但因为孩子坐在后面闹腾,便让妻子先安抚孩子,由王某开车。王某也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不能驾驶车辆,但仍心存侥幸,大着胆子开车上路了。殊不知,才从李河出来一公里左右就被抓获。王某万万没想到当天在同一地点他又被查出无证驾驶,而且遇到的还是同一个交巡警大队。 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本以为不会被交巡警查到,但王某最终还是没逃过恢恢法网。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编后语>>>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失驾人员”的管理,是交巡警的重点工作之一。 “失驾”就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 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虽然他们被取消了驾驶资格,但是驾驶技能仍然存在,这类人员发生无证驾驶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那些没有申领过驾驶证的人。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就是无证驾驶,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也将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路面管控。 交巡警提醒大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否则将会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