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法官,谢谢你,你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希望!”近日,潼南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历时十年的“骨头案”,实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11年9月10日,潘某驾驶车辆与张某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生活不能自理,需终身护理。经福建省惠安县法院一审、泉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判决潘某在保险之外另行赔付张某381907元。因被执行人潘某当时的户籍地在潼南法院辖区,惠安法院将此案委托潼南法院执行。 潼南法院接受委托后,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查找潘某的财产及行踪。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法院未能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潘某也举家搬离户籍地,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十年来,潼南法院法官数次多地查访潘某下落,通过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了潘某。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将拒不执行的后果告知潘某。在法官耐心说服下,潘某表示愿意调解。 因张某身处福建惠安且行动不便,法官决定采取微信视频通话的形式进行调解。有了法官前期工作的充分铺垫,双方仅耗时10分钟就达成和解协议:潘某从2021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偿还张某5万元,直至付满30万元。 至此,在潼南法院法官的坚持下,这起十年积案终于划下圆满句号。 通讯员 全飞 记者 唐孝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