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时间: 2021-07-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65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市今起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6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方案》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重庆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3张清单,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完善了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同时,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方案》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明确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强化协同监管及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落实监管全覆盖,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对我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一体化推进改革。要强化法治保障,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同时,加大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质效,提升企业满意度与获得感。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我市今起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市今起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部署要求,6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方案》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重庆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3张清单,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方案》完善了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同时,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方案》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明确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强化协同监管及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落实监管全覆盖,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对我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一体化推进改革。要强化法治保障,依照法定程序推动改革。同时,加大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质效,提升企业满意度与获得感。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