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第八勤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省道209永川区何埂镇一碗水无人治超站路段,时常有货车为躲避治超站摄像头抓拍,故意遮挡号牌。 当天上午,经第八勤务大队组织警力进行视频巡查,发现一辆中型自卸货车进入何埂镇一碗水无人治超站路段后车牌被一块蓝色毛巾遮挡,涉嫌故意遮挡号牌。民警通过沿途视频录像一路追踪,最终锁定违法驾驶员杨某和车辆渝CG***6中型自卸货车。随后,民警通知驾驶员杨某到大队接受处理,面对民警的询问和确凿的证据,杨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机动车故意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该行为会扰乱交通秩序,增加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地抵制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