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区域协作—— 携手增殖放流 共护生态环境
濑溪河流域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增殖放流示范点揭牌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重庆市检察五分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在长江跨界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川渝协作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共同建立濑溪河流域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增殖放流示范点,促进两地跨界生态修复协同治理,持续改善了沿岸人居环境。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2020年4月,重庆市检察五分院与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并积极推动辖区荣昌区、永川区、江津区检察院与流域邻界的四川省相关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细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办案等七大具体协作举措。 目前,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均分别抽调1~2名骨干组建起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专门办理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案件,为川渝检察协作提供人才保障。截止今年6月底,各协作检察机关通过联合巡河、协作办案等方式办理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8件,提出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共计102万余元。 为持续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川渝协作机制,充分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重庆市检察五分院与相关法院、检察院共商在濑溪河流域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修复示范基地,对准备充分的增殖放流项目,由荣昌区检察院牵头与四川省相关检察机关先行成立濑溪河流域川渝协作司法保护增殖放流示范点。 据介绍,该示范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河中岛,并于今年5月26日正式揭牌。揭牌当日,川渝两地检察官开展跨省市增殖放流活动,将白鲢、鲫鱼等5万多尾鱼苗投放濑溪河中。投放的鱼苗不仅包括四川省泸县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执行的鱼苗,还包括荣昌区检察院支持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办理的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中相关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的鱼苗。今后,该示范点将通过发挥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作用,督促案件被告人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助力修复濑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 “示范点的建立,不仅持续改善沿岸人居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也加深川渝两地检察机关的协作交流,推动渔业生态赔偿和修复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对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也有着重要意义。”重庆市检察五分院检察四部主任王启勇介绍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