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驾驶员邹某开车到江北区渝鲁大道大湾加油站流动警务车旁,表示车辆发生单车事故需要民警出具事故证明。然而,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出了一股酒味。原来,邹某头天晚上喝了酒,以为过了一夜酒醒了,没想到不但发生交通事故,还“自投罗网”。 当天10时许,邹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到渝鲁大道大湾加油站流动警务车旁,找到值班民警,称自己驾车经过珠江太阳城附近时,不慎与建筑物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左后侧受损严重,需要民警出具事故证明。民警随邹某到达现场,一边查看车辆受损情况,一边询问事故具体情况。 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邹某身上有一股酒味,但邹某坚称早上连饭都没吃,更不可能喝酒。为确保行车安全,民警现场对邹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7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邹某头天晚上参加聚会时,喝了7瓶啤酒,以为过了一夜,自己也清醒了,开车应该没问题,没想到不仅发生了交通事故,还“自投罗网”。据了解,邹某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至2000元的处罚。 记者 杨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