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7月9日中午12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龙溪大道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渝F6A6**的小车。驾驶人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2日。 为什么会被拘留呢?还要从2018年说起。2018年5月,姜某在甘肃省庆阳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交警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但姜某并未引以为戒,2020年6月在万州区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城公巡大队查获。民警暂扣其驾驶证,并通知他到队接受处理。然而,姜某一直未到队处理。 2021年2月,交巡警对姜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告告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邮寄送达了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10日以下拘留。但经民警传唤,姜某仍一直未到案。 不仅如此,民警还在工作中发现,姜某在驾驶证被吊销后,仍有继续驾车的情况。针对此情况,天城公巡大队组织警力对姜某展开查缉。 7月9日中午12时许,天城公巡大队民警接到交通指挥室警情指令,在龙溪大道将正驾车去云阳的姜某当场查获。姜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