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7月12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市委政法委(含市法学会)、市委国安办反馈巡视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国安办主任刘强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讲话。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杰主持召开向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领导班子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听取五届市委第八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视整改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文玲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市委国安办常务副主任吴康明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 文玲在反馈时指出,2016年巡视以来,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中,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建设存在一定差距,发挥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用不够充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一定差距,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地见效欠力度,推动政法系统提升政治能力持续用力不够。发挥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的作用存在不足,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用力不够,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有差距,市委国安办、市法学会部分职责履行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文玲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强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三是压实压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底、落到位。四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大国家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五是高度重视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杰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要求、主体责任、方法路径。要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举措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巡视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 刘强强调,市委政法委、市委国安办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一巡视组提出的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落实和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巡视整改的针对性,自觉从政治站位上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立行立改、真改实改,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整改工作。将用好整改成果,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性,落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四个融入”要求,把整改实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学笃行党的科学理论、服务保障大局、锻造过硬队伍等方面体现整改成效。 市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及联络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有关处室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含市法学会)、市委国安办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市管干部,市委政法委(含市法学会)、市委国安办内设处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