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生活、工作基本稳定,每月还能领到2000多元的工资,真是要谢谢李所长他们的帮助。”近日,向记者谈及与以往境况的对比,巴南区的刑满释放人员王某如今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王某自幼失去父母,随伯父生活一段时间后在儿童福利院长大,后进入花溪街道辖区一企业成为普通工人。20年前,他因故意伤人被判处刑罚,入狱后与伯父失去联系。今年初,王某经过两次减刑后刑满释放,由巴南区司法局花溪司法所负责衔接安置。 花溪司法所通过走访社区、协调派出所等方式多方查找,也未能查找到其伯父的信息,王某便成了典型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 针对王某的情况,花溪司法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安置帮教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员面临实际困难问题多等特点,主动对其进行帮扶,如今已基本消除王某“三无”人员状况。 记者了解到,王某回归时,花溪司法所召开了衔接会议,让王某第一时间感受到党委政府的亲情接纳。同时,宣布解读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开展现场帮教、法治教育、交心谈心等,让王某知晓安置帮教管理规定要求,重塑和增强重新回归社会,开启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对与王某回归后无户口、无身份证、无生活费、无房居住等现实情况,该所也多次走访协调街道部门、村居和辖区派出所,积极发挥联动优势,第一时间使王某的吃、住等问题得到落实,使其平稳过渡有了基础保障。 解决好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是安置帮教工作难点,针对王某的特殊身份给就业和租赁居住用房带来的瓶颈问题,花溪司法所将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安置帮教保密工作要求,深入村居及其小组、企业,走访协调,较好地为其落实了租赁居住房屋的问题,让步他如愿地进入企业工作。 此外,针对王某回归后寂寞孤独、身体状况不佳等境况,该所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加强情感交流,与其交心谈心,为他送去法律书籍、法治报等精神食粮;同时,该所所长李耀福还以个人名义亲自为其送去鸡蛋、牛奶和米等生活物资。在此过程中,王某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情感度、信赖度也不断加深。 据悉,通过花溪司法所近20余次的情感交流接触等安置帮教工作,王某“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困境已基本化解。不光如此,在该所的暖心帮扶下,也使王某树立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同和敬畏,在迷茫中看到希望和曙光。 记者 饶果 实习生 王宋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