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时间: 2021-07-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21

杨娇(中)和同事一起研判案件

  走进杨娇的办公室,大大的电脑显示屏背后,她身着笔挺的蓝色检察制服,正伏在一摞堆积如山的卷宗里,黑棕框眼镜下的眼神专注又坚定……这就是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杨娇给人的第一印象。

  11年前,刚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杨娇怀揣着“检察梦”来到万州区检察院,走上工作岗位。十年磨一剑,她用敬业的态度、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过硬的专业本领,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善思善行,让细节“开口说话”

 

  成为员额检察官之前,杨娇干过几年公诉科内勤。“内勤工作看似枯燥,却非常锻炼人。”在她看来,制作案件报表、管理文书档案、撰写信息简报这些“繁琐”的工作,帮助她拓展了视野、锻炼了能力,也让她逐渐变成了“细节控”。

  细节决定成败。独立办案后,她十分重视对证据细节的审查和把握,就像拿着放大镜的“工匠”,对每一起案件细细打磨。

  2019年6月,杨娇在审查向某某、黄某某非法经营案时,从该案涉及的一份书证中发现了立案监督线索。原来,该书证是由万州区火车站制作并用于专门登记乘客携带卷烟信息的《重庆市万州区火车站个人携带卷烟情况统计表》,看到表上记载名为“徐某某”的男子携带大量卷烟前往湖北省恩施市,她顿时心生疑虑。“我们得知公安机关未对徐某某立案侦查,于是调取了2018年、2019年万州区火车站登记台账,询问了万州区烟草专卖局联络员,对诸多细节开展调查核实。”杨娇介绍。

  经深入调查发现,徐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重庆市万州区收购卷烟,以携带卷烟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运输、销售卷烟获利,涉案卷烟已达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两天后,杨娇向万州区公安局送达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杨娇受万州区检察院指派提前介入该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争议焦点,与区公安局、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向公安机关提出调取监控视频、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取证固证意见,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年12月,该院以徐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于2020年12月被市检察院评为立案监督典型案例。

 

  精益求精 ,从“量”的积累到 “质”的飞跃

 

  从公诉到侦查监督战线,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杨娇11年办理了毒品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而让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几年前办理的重庆市首例涉嫌故意毁坏骨灰案件。

  2016年7月,网络上传播着一则视频,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在灵堂怒砸逝者骨灰盒,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原来,蔡某得知母亲去世后,提出参与办理母亲的丧葬,并且要在灵堂前单独设收礼台,但蔡某的姐弟认为蔡某并非为了尽孝而是想收礼金,故坚决不让他参与。一气之下,蔡某伙同儿子大闹灵堂,怒砸其母亲的骨灰盒,直至骨灰盒彻底砸烂,骨灰四处洒落。

  不久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万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作为承办检察官的杨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研究法律适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多次开展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故意毁坏骨灰的危害性,通过教育感化引导他们真诚认罪悔过。

  “虽然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了公序良俗,社会关注度很高,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负面舆论。”为了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杨娇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审查会,通过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诉讼代理人等意见,让社会监督更直接有效。

  最后,杨娇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媒体及时对此案进行了正面报道,在保障司法公开、公正的同时化解了负面舆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杨娇说:“再小的案件都关乎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精益求精、审慎对待,深入思考每一起案件背后的社会关系。”

 

  学而不倦,从书本中汲取“智慧”

 

  “杨娇初任部门副主任时才20多岁,当时还担心她干不好。”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郎天贵回忆道。然而很快,在这个小姑娘身上,郎天贵看到了一股学而不倦的刻苦钻研劲儿。

  “有时候办案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要学,直到弄明白为止。”杨娇十分重视通过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来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除了多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演讲与口才培训等,办公桌上的《刑法一本通》《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边角早已被翻阅到泛黄起皱,书页里还记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2019年8月,在出庭公诉莫某涉嫌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受贿罪一案时,面对被告人莫某当庭提出新的辩解理由翻供的情况,杨娇凭借着长期的学习积累,及时调整庭审讯问策略,根据充分、严密的证据锁链进行连续追问,让被告人最终不能自圆其说并当庭认罪服法。在法庭辩论环节,她还对被告人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出庭效果获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区级部门工作人员、检务联络员等充分肯定。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王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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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

杨娇(中)和同事一起研判案件

  走进杨娇的办公室,大大的电脑显示屏背后,她身着笔挺的蓝色检察制服,正伏在一摞堆积如山的卷宗里,黑棕框眼镜下的眼神专注又坚定……这就是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二部副主任杨娇给人的第一印象。

  11年前,刚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杨娇怀揣着“检察梦”来到万州区检察院,走上工作岗位。十年磨一剑,她用敬业的态度、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过硬的专业本领,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善思善行,让细节“开口说话”

 

  成为员额检察官之前,杨娇干过几年公诉科内勤。“内勤工作看似枯燥,却非常锻炼人。”在她看来,制作案件报表、管理文书档案、撰写信息简报这些“繁琐”的工作,帮助她拓展了视野、锻炼了能力,也让她逐渐变成了“细节控”。

  细节决定成败。独立办案后,她十分重视对证据细节的审查和把握,就像拿着放大镜的“工匠”,对每一起案件细细打磨。

  2019年6月,杨娇在审查向某某、黄某某非法经营案时,从该案涉及的一份书证中发现了立案监督线索。原来,该书证是由万州区火车站制作并用于专门登记乘客携带卷烟信息的《重庆市万州区火车站个人携带卷烟情况统计表》,看到表上记载名为“徐某某”的男子携带大量卷烟前往湖北省恩施市,她顿时心生疑虑。“我们得知公安机关未对徐某某立案侦查,于是调取了2018年、2019年万州区火车站登记台账,询问了万州区烟草专卖局联络员,对诸多细节开展调查核实。”杨娇介绍。

  经深入调查发现,徐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重庆市万州区收购卷烟,以携带卷烟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运输、销售卷烟获利,涉案卷烟已达非法经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两天后,杨娇向万州区公安局送达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杨娇受万州区检察院指派提前介入该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争议焦点,与区公安局、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向公安机关提出调取监控视频、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取证固证意见,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年12月,该院以徐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获法院有罪判决。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于2020年12月被市检察院评为立案监督典型案例。

 

  精益求精 ,从“量”的积累到 “质”的飞跃

 

  从公诉到侦查监督战线,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杨娇11年办理了毒品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而让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几年前办理的重庆市首例涉嫌故意毁坏骨灰案件。

  2016年7月,网络上传播着一则视频,视频显示两名男子在灵堂怒砸逝者骨灰盒,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原来,蔡某得知母亲去世后,提出参与办理母亲的丧葬,并且要在灵堂前单独设收礼台,但蔡某的姐弟认为蔡某并非为了尽孝而是想收礼金,故坚决不让他参与。一气之下,蔡某伙同儿子大闹灵堂,怒砸其母亲的骨灰盒,直至骨灰盒彻底砸烂,骨灰四处洒落。

  不久后,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万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作为承办检察官的杨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研究法律适用,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多次开展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故意毁坏骨灰的危害性,通过教育感化引导他们真诚认罪悔过。

  “虽然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了公序良俗,社会关注度很高,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负面舆论。”为了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杨娇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审查会,通过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及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诉讼代理人等意见,让社会监督更直接有效。

  最后,杨娇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媒体及时对此案进行了正面报道,在保障司法公开、公正的同时化解了负面舆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杨娇说:“再小的案件都关乎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精益求精、审慎对待,深入思考每一起案件背后的社会关系。”

 

  学而不倦,从书本中汲取“智慧”

 

  “杨娇初任部门副主任时才20多岁,当时还担心她干不好。”万州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郎天贵回忆道。然而很快,在这个小姑娘身上,郎天贵看到了一股学而不倦的刻苦钻研劲儿。

  “有时候办案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要学,直到弄明白为止。”杨娇十分重视通过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来提升自身能力素质,除了多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演讲与口才培训等,办公桌上的《刑法一本通》《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边角早已被翻阅到泛黄起皱,书页里还记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2019年8月,在出庭公诉莫某涉嫌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受贿罪一案时,面对被告人莫某当庭提出新的辩解理由翻供的情况,杨娇凭借着长期的学习积累,及时调整庭审讯问策略,根据充分、严密的证据锁链进行连续追问,让被告人最终不能自圆其说并当庭认罪服法。在法庭辩论环节,她还对被告人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出庭效果获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区级部门工作人员、检务联络员等充分肯定。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王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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