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东旭)近日,武隆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驾车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常态专项整治。 据介绍,驾车时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200元处罚,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记2分;驾驶时观看电视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法律依据同上;驾车时具有使用手机手持拨打接听电话之外的其他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违法行为的,予以20元至200元处罚,并记2分,法律依据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