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7月29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金山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 黎勇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建超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任命 梅哲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生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桂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邢江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黄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赵志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刘兴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华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谭颖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陈聪、刘光英、严荣源、乔小勇、樊雯龑、杨青青、吴克坤、张振华、雷元亮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付琴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鹏为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陆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光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益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廖伟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程权为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伟华为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陆军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张晋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光明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波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生龙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志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谭颖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兴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蓝晓蓉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川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桂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华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聪、刘光英、严荣源、徐晓瑮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小勇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樊雯龑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青青、吴克坤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洪梅、李建超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益、廖伟、吴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波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宁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曹亮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光林、刘泽跃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