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摩托车作为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虽方便、快捷,但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交巡警在巡逻时,就查获一起摩托车超员且还搭乘未成年人,擅自安装晴雨伞的违法行为,民警及时纠正了违法,并依法予以处罚。 7月27日18时30分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民警在万川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渝D7R***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2名小朋友在路上行驶,且3人都没戴头盔,车辆还擅自加装了晴雨伞,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这是你的小孩呀?好多岁?”民警询问驾驶人。 驾驶人回答:“这是我自己的孩子,8岁。这是我亲戚家里的,11岁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戚,你这样搭乘起好危险!”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告知超员、不戴头盔、装载未成年、擅自安装晴雨伞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同时,以案说法,讲了近期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一位摩托车司机由于骑车没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自身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晓得。”宣讲中,一位小朋友说他知道这个事故。借此,民警告诉小朋友:“以后要监督家长,骑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能超载。而你们未满12岁,也不能乘坐摩托车。” 经查,驾驶员姓张,持摩托车驾驶证。据张某陈述,她平常也没骑车,当天准备到百安坝立交桥办事,由于没坐到公交车,想着带上两个孩子一起骑车去。心想应该不会有危险,也不会遇到检查,就冒险载着孩子出发了。万万没想到,在万川大道就被查到。 接受教育后,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给孩子做出了不良示范,感到非常后悔。张某接受了处罚,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表示一定引起重视,以后绝不再犯。 为加强两、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降低摩托车违法率,交巡警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此,交巡警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车,更不能超员搭载乘客;骑摩托车要牢记“摩托车,靠右行,戴头盔,限二人”的规定。尤其是目前正值暑假期间,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教育的责任。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很大,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点滴做起,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出行做出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