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秦亚 明雪 胡森升) 石柱法院在全县推广“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以来,法官深入企业、社区、乡村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和源头治理。 8月5日,石柱法院法官高建带领审判团队,驱车1个多小时前往石家乡石龙村石庙组水池(小地名)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审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原告谭某诉称,因前妻病逝后再婚,将原房屋财产委托给女婿贺某看管,贺某未经谭某同意,将稻谷加工变卖、农作物生产工具搬移、猪圈拆毁。原告谭某要求被告贺某恢复原状被拒绝,遂诉至法院。 为查明案件事实,更好就地化解邻里纠纷,高建决定前往原告住所地巡回审理。到达现场后,法官进行实地勘验,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筑牢案件审理基础。庭审中,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进行现场普法,向村民们详细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提升村民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性,打通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