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接到报警,称南滨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经查,事故发生时魏某正驾驶出租车沿南滨大道往玉龙路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玉龙路步云路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车道一辆直行而来的白色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白色小车车上一乘客受伤。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故现场道路条件良好,路上也没有太多车辆,是什么原因导致魏某在转弯过程中无视直行而来的车辆径直撞了上去呢? 在民警的询问下,魏某道出了原委。原来,近段时间魏某白天忙家里的事,没有休息好,晚上还要开夜班车。当天凌晨,魏某驾车行经玉龙路步云路路口转弯时,本应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但当时魏某有些疲惫,注意力有些下降,没有注意到对向来车,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由于魏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魏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7款更是对连续驾车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做出了细致规定,即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因此,疲劳驾驶不仅是驾驶人自己的事,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此,交巡警提醒每位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驾车过程中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时,一定不要硬撑,保证充足休息后再上路,切莫用生命去赶路,这才是对他人、对家人、对自己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