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近日,合川区公安局发布公告,请曾在上海翼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磬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的受害人于2022年8月18日前到该局联系退赔相关事宜,过期视为放弃退赔权益。 合川区公安局在办理陈某等人诈骗案中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为非法获取利益在上海市徐汇区成立上海翼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磬富投资有限公司,鼓吹公司实力,制造会员在荐股老师指导下购买股票盈利的假象,从而骗取受害人会员服务费,金额总计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全额追回。 现合川区人民法院已对陈某等人诈骗案予以宣判,判决已生效。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上海翼逍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磬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的受害人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合川区公安局联系退赔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查。 警方提醒,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放弃退赔权益,公安机关将对退赔赃款上缴国库。公示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