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8月24日上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奥迪轿车违章过多,遂要求驾驶员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下车接受处理。谁知道这一检查,民警就发现了大问题。 徐某表示,车不是自己的,是朋友魏某某借给他开的,行驶证在朋友那里。至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违章,他也不知情,驾驶证也没有带在身上。民警查询了徐某的身份信息,发现他并没有取得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不仅如此,民警还闻到徐某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经询问,徐某老实承认了其喝酒从头一天晚上十点多直到当日凌晨一点。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且无法出示电子行驶证的”,将被处4000元罚款,而魏某某因“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