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官履职 保护长江自然环境

时间: 2021-08-3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60


 

  8月27日,重庆市检察院举行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暨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授牌仪式,市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并向全市5个检察分院、38个区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授牌,全市44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开始统一履行检察职能,形成司法体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据介绍,此项改革将以往分散的长江生态保护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相对集中纳入各级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形成生态资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相结合的立体保护格局。

  记者 舒楚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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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7日,重庆市检察院举行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暨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授牌仪式,市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牌,并向全市5个检察分院、38个区县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授牌,全市44个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开始统一履行检察职能,形成司法体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据介绍,此项改革将以往分散的长江生态保护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相对集中纳入各级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形成生态资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相结合的立体保护格局。

  记者 舒楚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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