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冉先生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巴南区红光大道花溪隧道路口时,撞上行人周先生,致其倒地受伤。但周先生闯红灯,冉先生在斑马线上有行人经过时没有停车让行,二人承担同等责任。 民警介绍,冉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当事人周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之规定。 目前,经过医疗机构专业诊断治疗,周先生已无大碍。当事人冉先生与周先生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警方提醒:行人横过马路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横过公路。而驾驶车辆路遇斑马线时,一定要注意留心观察路面情况,养成常备刹车的习惯,谨防有人突然窜出路面。生命只有一次,出现意外追悔莫及。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