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善琪)8月30日,市民陈女士将一面写着“赤子之心,情系百姓;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当面交给袁警官,向他表达了感谢。 据悉,陈女士是渝北航空公司的员工,由于工作关系,她经常凌晨驾车去上班。8月27日凌晨5时许,陈女士驾车去机场上班,当时下着瓢泼大雨,视线模糊,当行至机场路下道转同茂隧道路口处,行驶在其左侧的一辆白色SUV突然往右侧变道,擦挂了陈女士的直行车辆。事后,对方没有停车查看,就直接将车开走了。 当时两路大队民警小袁就在附近巡逻,见陈女士突然将车停在道路中央,便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袁警官根据陈女士的描述,认为对方肇事逃逸。当时,陈女士着急上班,于是拜托袁警官帮忙调取周围监控寻找肇事车辆。 由于当天下大雨,加上事发于凌晨,光线不足,这给民警的搜寻肇事车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为了能尽快查出肇事车辆,袁警官冒着大雨在事发地附近寻找可能拍下肇事车辆的监控摄像头,并拍下摄像头编号,回到队部逐个查看监控。 第二天,陈女士带着自己的行车记录仪来到两路大队,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非常模糊,袁警官耐心细致地一帧一帧的查看视频,同时结合找到的监控视频进行比对。 经过多次甄别,袁警官在卡口监控发现一辆小车的车型和肇事车完全一致,而且时间吻合。他立刻抓住这一线索与行车记录仪中的模糊车牌号进行对比,最终确定了该车的车牌号。于是,民警立刻通知肇事驾驶员到两路大队来接受调查。 经查,此次事故白色SUV轿车车主涉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变道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两项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七十条规定,渝北警方依法对肇事司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及对肇事逃逸司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在袁警官耐心、细致地帮助下,陈女士将后续赔偿事情处理完毕。 事后,陈女士被袁警官的认真与执着感动,拿着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来到两路大队当面交给了袁警官,并郑重地表示了对人民警察的感谢。 民警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雨夜驾车需谨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交警部门处理。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驱车逃逸,一旦逃逸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