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突发胃病,借车无证酒驾,结果——
半路被查,行拘5日!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男子饮酒后突发胃病,情急之下,他向同事借车,无证酒驾去买药,结果在渝北龙兴镇被交巡警查获,受到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31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龙兴镇迎龙路对一辆小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涉嫌酒驾。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47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时,他拒不出示,也拒不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民警核查发现,这名驾驶员姓张,曾持有C1驾驶证,但由于他一直未年审,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张某涉嫌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张某交代,他在龙兴镇某工地上班。当天,他吃晚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在寝室休息时,突然感到胃痛,由于工地附近没有药店,张某决定到镇上去买药。工地比较偏远,晚上没有公共交通车,张某就向同事借车去买药,同事不知道张某喝了酒且没有驾驶证,就把车借给了张某。张某驾车行驶至龙兴镇银龙路时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张某被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 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生病需要紧急处置,请向身边的人求助或拨打120,绝对不能带病驾车,更不能酒后驾车,给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同时,各位车主借车时一定要仔细核查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再借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