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曼)男子驾驶摩托车在人行道上撞倒行人,不积极施救反而迅速逃离现场。永川公安两小时锁定犯罪嫌疑人,迅速破获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称昌州大道文理附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现场只有伤者廖某躺在地上。据现场目击群众反馈,只知道是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廖某后迅速逃逸,由于事发突然且肇事车车速很快,对车型、外观、车辆颜色等都不清楚。随后,民警一面迅速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至医院,一面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对事发地周边监控设施梳理,确定肇事车辆车牌号渝D6***2并锁定肇事驾驶人钟某。通过民警宣讲法律,钟某立即到交巡警支队接受调查,并对其肇事伤人逃逸一事供认不讳。他交代案发时由于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心里害怕,所以选择驾车逃离。 至此,仅用2小时,交巡警就侦破了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钟某准驾不符、肇事逃逸、不礼让行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待逃逸驾驶员钟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