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9月11日晚,重庆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云阳大队执勤民警在云阳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20时许,一辆赣籍微型面包车驶出收费站,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一股浓烈的酒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余某某称自己刚刚从万州出发,到云阳赴朋友的饭局,出发之前已吃过晚饭,其间喝了一杯白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驶入高速公路,没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余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2mg/100ml。随后,民警将余某某带至云阳县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余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