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姜英辉)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查获一位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男子。该男子几个小时前刚从戒毒所被释放出来,又因严重违法被警方拘留。 9月17日下午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在兴科大道执勤时,一辆蓝色摩托车歪歪斜斜驶来。司机是位中年男子,因其神色慌乱、驾车不稳,民警责令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该司机将摩托车停下时,其身体摇晃,站立不稳,满身酒味扑鼻而来,涉嫌酒驾,民警责令其出示驾驶证。可该男子神色紧张,说话支支吾吾,半天也拿不出驾驶证,声称驾驶证放在家里没有带在身上。 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民警查询发现,这位叫明某某的男子根本就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查,明某某是重庆市渝北人,无机动车驾驶证。因长期吸毒,在2019年被送入强制戒毒所戒毒2年,9月17日上午才释放出来。 明某某获释后,中午与亲朋好友一起在饭馆吃饭,“庆祝”他获得自由。他一高兴,就喝了几瓶啤酒。午饭后,明某某回到家,就骑着摩托车去找朋友叙旧,结果,驾车行驶至兴科大道就被交巡警查获。 明某某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渝北警方将对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遵守法律、规矩出行,才会安全、自由。明某某在高墙内学法不入心入脑,刚出来又触犯法律,再一次失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