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姚华顺)9月22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受理李某等人诉秀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邀请法庭入驻乡贤参与调解,立案当日成功化解纠纷。 李某等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房地产公司迟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李某等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主动邀请乡贤参与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化解7件系列案。 今年以来,秀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强基导向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基础上积极探索人民法庭“乡贤工作室”少数民族特色调解品牌,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解纷方案和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