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近年来,遵循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黔江区多措并举,多部门协同推进,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不断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自治+法治 医疗机构主动作为促进矛盾预防和化解 张永是黔江某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每年处理大小医患纠纷近10件。2018年,患者何某某因“精神行为异常4年,复发1天”,在当地村干部、政府及派出所工作人员陪同下被送入张永工作的医院,以“精神分裂症”收住精神医学科。2020年1月29日,患者在监控盲区发生意外,患者家属认为院方监护力度不够而发生纠纷。 纠纷发生后,该院多次主动与家属方协商,并引导患方家属根据事实情况依理依法解决诉求。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最终在医方与患方真诚沟通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 2020年至今,该院发生的医疗纠纷通过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例,其余纠纷基本通过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化解,因分歧较大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已成功引导患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医患矛盾有大有小,责任有你有我。如果是院方的责任,坚决不推诿。但不是医院的责任,也不应委屈承担。”张永说,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会积极引导依法理性解决。 近年来,黔江区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对医疗投诉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好“首诉负责制”,加强对医疗投诉的管理,重视并不断加强医患良性沟通,强化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和法治意识,基本杜绝了“冷、硬、推、拖”等现象,医患纠纷既可以自治也可以引导进入更加理性的法治,医患双方平等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统筹协调+监督指导 卫健委多管齐下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7月20日,黔江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纠纷(投诉)“以案四改”“以案四说”研习会议。对近几年区法院受理判决的案件和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处置的部分投诉案例进行通报,案例所涉医疗机构对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通过专家开展现场点评、总结经验进行了研习。 “以案四改”“以案四说”是黔江区卫健委促进医患和谐的有效举措之一。 “除了加强学习总结研判,减少经验因素造成的医患纠纷外,我们还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疗安全保障。从根源上减少‘服务能力不足和人民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一对内部矛盾。”黔江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近年,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不断指导促进“三调解一保险”(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医疗机构医疗意外险)机制在医患关系中的作用发挥;落实监督责任,促进医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医学素养、整体思维和沟通技巧等能力。不断探索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医疗安全,促进风险可控。同时,通过“平安医院”创建,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排査化解能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不断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在医疗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条龙”+“一站式” 医调委“全链条”为群众省时身心办实事 8月31日,黔江区医调委成功化解一件历经三年的医疗纠纷,达成由患方返还医方8000元借款的调解协议。 2019年3月,李女士患肾结石在黔江某医院手术治疗,术后高热昏厥,病情危重,紧急转入重庆某医院监护室。因患者家庭经济困难,其家属遂求助至黔江区医调委,称患者病情危重系原医院过错所致,要求原医院先行支付赔偿款应急医治。黔江区医调委立即组织双方协商,达成“先由医方垫支3万元用于患者治疗,治疗终结后必须进行过错责任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清算各自应承担的份额”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医方支付了垫付款,解决了患者燃眉之急,患者住院近20天转危为安,好转出院。2021年6月,双方再次申请调处,医调委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由医方垫资对纠纷进行过错责任鉴定的协议。8月,鉴定结论揭晓,医调委邀请了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律师组成调解专班对纠纷开展调解。针对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意见不一的情况,通过法官和律师释法明理,最终合理划分双方责任,达成由患方1年内还清差额的调解协议。 “虽然时间长,医疗纠纷复杂,但我们专门组建了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库,无偿提供‘一站式’‘一条龙’‘全链条’服务。”黔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能够替群众省时省心免费高效化解医疗纠纷,为群众办实事,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医患和谐,有力地治理了医闹乱象。2016年以来,黔江区医闹行为零发生,医疗纠纷的调解率、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均达100%。” 近年来,黔江区医调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医疗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高效整合医疗专家、法学专家、心理专家等人力资源,为医患双方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为纠纷化解提供一揽子专业化解决方案,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 卫健委统筹监督多措并举,医疗机构主动作为引导患方合法理性途径解决分歧纠纷,司法行政主导的医调委一站式“全链条”调解服务,成为推动医患和谐的三架主力马车,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孙洪波 通讯员 周光会 王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