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近日,覃某隔夜酒驾,路遇交巡警检查,心虚地弃车逃跑,结果被民警抓获后,被立案调查,为此,这位小伙后悔连连。 当日早上6时50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宝鸿大道执勤,检查过往车辆的超员超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突然,一辆黑色SUV车在距离检查点30多米处停在了路中间,一年轻男子从驾驶室狂奔而逃,该车未熄火,车门也未关,非常危险。 民警见状,急忙喊话,责令该男子停止逃跑。可该男子慌不择路,连滚带爬躲藏在田野草丛里。民警围过来搜寻,并大声责令,心虚胆怯的男子迫于民警的威慑力,只好乖乖钻出草丛。 民警控制他后,闻到他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再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男子姓覃,在九龙坡区上班。事发前日晚,覃某受朋友邀请驾车从九龙坡来到渝北区金科空港城与朋友吃饭喝酒。 饭局上,覃某陆续喝了多杯白酒和啤酒,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1时,覃某酩酊大醉,被朋友搀扶上自己的车呼呼大睡,直到早上6时30分许,覃某苏醒后觉得自己可以驾车回九龙坡区上班了,于是,驾车出发行驶至宝鸿大道时,看到前方有交巡警在检查车辆,慌乱中将车停在路中间,拉开车门夺路狂逃,结果,还是被检查民警发现。 覃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触犯了法律,渝北警方已经对其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覃某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法律也不准许。一些驾驶员当晚喝酒,第二天以为酒醒了,可以驾车了,其实不然。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触觉、视觉、判断能力以及操作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请驾驶员牢记这句话: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