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起步不观察 引发事故受处罚

时间: 2021-10-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049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开车起步要仔细,防范事故在瞬间。近日,在渝北石船金土地路段发生一起因驾驶员在路口起步时不打灯、也不观察路况引发的擦挂事故。

  10月10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319国道金土地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两辆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前车驾驶员王某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正常起步,没有违反道路安全法,应是后车的全责;后车驾驶员刘某则指责王某起步不打灯、违规起步,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

  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后,对事故展开了调查。

  经查,这起事故是前车驾驶员王某驾车起步时不打灯且不仔细观察路况违规变道所致。王某将车临时停在家门口拿东西,拿完东西便出门驾车,由于起步时没打灯,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结果刚起步就与左侧正常直行的轿车相撞。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因这起事故是王某驾车起步时不打灯且未仔细观察路况所致,负事故的全责,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因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驾车起步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的交通情况,提前开启车辆转向灯,给其他车辆以提示,确认安全后再缓慢起步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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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起步不观察 引发事故受处罚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开车起步要仔细,防范事故在瞬间。近日,在渝北石船金土地路段发生一起因驾驶员在路口起步时不打灯、也不观察路况引发的擦挂事故。

  10月10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319国道金土地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两辆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前车驾驶员王某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正常起步,没有违反道路安全法,应是后车的全责;后车驾驶员刘某则指责王某起步不打灯、违规起步,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

  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后,对事故展开了调查。

  经查,这起事故是前车驾驶员王某驾车起步时不打灯且不仔细观察路况违规变道所致。王某将车临时停在家门口拿东西,拿完东西便出门驾车,由于起步时没打灯,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来车,结果刚起步就与左侧正常直行的轿车相撞。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因这起事故是王某驾车起步时不打灯且未仔细观察路况所致,负事故的全责,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因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驾车起步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周围的交通情况,提前开启车辆转向灯,给其他车辆以提示,确认安全后再缓慢起步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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