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丰都县司法局通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何某某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因自己种植的农作物(玉米)被野生动物(野猪)损毁,造成经济损失,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县政府赔偿经济损失,履行法定职责。丰都县司法局负责承办该案,经研判认为该案有调处的空间,可以通过调解实质化解争议。调解中,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县司法局当即向县政府汇报案件相关情况。县政府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积极担当作为,对当事人的损失进行了补偿,赢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当事人也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让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在诉中、庭审前得以圆满解决,高效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 通讯员 蔺滢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