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75.56万元、挪用公款1100万元,并利用自己管理的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3150余万。10月15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原重庆粮食集团巴南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巴南直属库主任、重庆粮食集团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徐晓东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88万元。同时追缴赃款75.56万元,责令退赔集资诈骗款3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晓东在担任重庆粮食集团巴南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巴南直属库主任期间,通过出借公司资金980万元、帮助提前解押房产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75.56万元。同时,他利用职权便利,通过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合同的方式挪用公款共计110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或从事营利活动。 徐晓东任重庆粮食集团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向社会推出“金粮宝”P2P网贷平台。2016年3-4月份,平台开始资不抵债,大量投资人借款无法归还,为此,上级部门约谈徐晓东,明确逐步关停金粮宝,并将进行督察。但为收回自己对商人徐某的3000余万元的债权,徐晓东明知金粮宝即将关停,仍于2016年6月至10月期间,在徐某未提供任何抵押的情况下,以徐某名义在金粮宝平台发布23只标,并实际占有控制徐某的银行账户和卡,将融资资金据为己。经查,前述标的共涉及投资者448人,704人次,投资金额共计315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晓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此次公开宣判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张绍勇等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宣判前,巴南法院副院长刘秀荣为120余名观摩庭审的当地国有企业在职干部和当地院校大学生开展了一次公民法治讲堂,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后果。 通讯员 陈春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