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区县 面对面为市民解读民法典新内容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10月13日至14日,由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策划举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实践活动,先后走进铜梁、潼南、大足和荣昌这四个区,邀请市级部门、区级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走进城乡社区、大学校区、产业园区,与基层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解读政策、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10月14日上午,“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足区发布活动在大足区市民中心举行。 重庆法援: 降低门槛让弱者受惠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肖晓华称,重庆的法律援助工作一直以来就走在全国前列,一直努力扩大范围,让更多人受惠,如老年人请求赡养费、小孩请求抚养费,拖欠农村土地流转承包费,买到假种子、假化肥导致损失的。同时,降低门槛,如农民工请求工资,不用出具证明就可享受法律援助。保障质量,要求有能力承办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打造好的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活动,主要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畅通申请或者是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可通过网上便捷申请,还可到区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的司法所申请而获得法律援助。 民法典: 夫妻共同债务须“共签”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克银讲解,今年1月1日,《民法典》已开始施行。围绕大家日常生活,《民法典》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比如设定了“离婚冷静期”“居住权”,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取消了未成年人抚养费追索的诉讼时效。 关于夫妻一方是否承担婚前债务的连带责任问题,《民法典》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原则。《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除了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家人医疗等正常的“家事代理”形成的债务不需要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之外,其他债务必须要夫妻二人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者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双减”: “黑白名单”规范校外培训 大足区教委主任印国建向网友和现场群众介绍了大足区关于“双减”政策的落实情况,该区实施“四个抓”来落实“双减”政策:抓过程,加强中小学的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常规化、规范化;抓课改,结合大足区的名师打造了互动式作业课堂,家长可以免费登录,不收取任何费用;抓评价,要求学校精细化管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抓教研,推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让更多的名师到一线去。 该区规范校外培训做到“三个强化”: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引导;强化监管,对所有校外机构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集中专项整治,4月23日以来,大足区已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的培训机构7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