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伟)10月14日,汪某无证驾驶小轿车带朋友兜风,谁知刚开出门就发生交通事故,他不仅要赔偿事故损失,还要受到处罚。 当天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双凤派出所转来的警情称,观月北路某修理厂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疑似无证驾驶。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汪,今年29岁,是修理厂的修理工,未取得小轿车驾驶证。事发当晚,汪某正和几个兄弟吃饭,兄弟调侃他在修理厂上班却不会开车,汪某则吹牛说他想开车随时都能开,甚至还提出开车带大家去兜风。于是,汪某大起胆子从修理厂将老板娘的轿车开了出来,还将兄弟叫了上车,准备带他们去兜风,结果刚将车开出修理厂门口就撞上了其他车辆。 汪某无证驾驶,因其操作不当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要承担事故的全责,事故造成损失的修车费均由汪某承担。民警对汪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在未取得驾驶时切勿驾车上路,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