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邮亭大队接龚某报警称,其驾驶的小轿车在大足区邮亭镇巨腾红绿灯时,被货车追尾,需要民警求助。 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据调查,龚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该红绿灯路口时,看见行驶方向红绿灯只剩下两秒,便直接将自己驾驶的小型轿车停下来等待,后方货车驾驶员卿某见红绿灯还剩两秒,以为前车会直接通过该十字路口,所以未能及时减速,便直接与小轿车发生追尾相撞,所幸小轿车驾驶员龚某在被撞后的第一时间松开刹车,缓冲近十米后才停下,及时避免了更加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了交通事故的损失。 根据交巡警认定,在此次事故中,卿某驾驶货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依法对卿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注意力一定要集中,避免走神和紧急刹车等情况的发生。同时,行车过程中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以便为突发情况留有足够的反应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