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发言人进园区向企业解读环保法规 乱排污损害生态环境将受到惩罚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乱排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要接受哪些惩罚;企业如何规范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要求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0月19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进园区” 活动来到沙坪坝区,走进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传化公路港,5位发言人现场解答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环保的相关疑惑。 “大家都知道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对环境造成了损害还要承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活动现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李玲介绍今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以基本法的形式设专章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现场不少市民关心,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时应符合哪些要求,以及未规范化管理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处罚。针对这一问题,来自重庆市固管中心的杨水文表示,对于企业来讲,必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包括落实危险废物标志标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管理制度。同时,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企业不落实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有相关的处罚条款,明确了部分违法行为甚至可以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