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驾驶人杨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依法查获,吹气检验结果显示为20mg/100ml,杨某对该结果存有异议,要求做血液检验。近期,血检鉴定结果出来显示数值更高,这一次杨某心服口服,并对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追悔莫及。 13日深夜,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在嘉滨路设置夜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站,查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消除路面通行隐患。23时29分许,杨某驾驶黑色小车进入检查站,民警对其是否饮酒进行快速排查,结果排查仪器很快亮起“红灯”,杨某当场坦诚自己只喝了一点点啤酒。 随后,民警让杨某下车接受进一步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杨某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0mg/100ml,刚刚达到饮酒驾车标准,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起初,杨某对检测结果并无异议,就在民警开具法律文书时,其突然侥幸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点点,再加上吹气结果刚好达到酒驾标准的临界点,如果经血液检测后少0.1都可以免于处罚,遂提出血检要求。此后,民警陪同杨某到医院抽取血样待检。 18日,杨某血样鉴定结果出来,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4mg/100ml,比吹气检测结果还高出3.4mg,仍属于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杨某收到结果后傻眼了,竟与自己的想象南辕北辙,但同时表示对鉴定心服口服。 最终,民警对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处罚。 渝中交巡警提醒:一般情况下,呼气式酒精检测和血液检验的检测值相差并不大,每个人因体质和饮酒类型不同,饮酒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也会有所差别,一旦呼气式酒精检测和血液检验的结果有差异,执法部门最终会以血液检测结果为执法依据。所以,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为了自己和家人,一定要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