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在马路上行驶,一分一秒都至关重要,稍有疏忽,带来的将会是一场事故甚至“灾难”。近日,严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大足二环南路往陵园路方向左转时,与隧道往69队方向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正常通行的刘某相撞,致刘某受伤,两车受损,所幸刘某正确佩戴了头盔,只是身上多处擦伤,并无大碍。 据监控录像显示,严某驾驶小车临近红绿灯处时,信号灯已由绿灯跳转为黄灯,严某抓准时机赶紧冲出,当其驶出标线时黄灯刚好跳转为红灯,此时,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对向车道直行驶来,遇上严某时已是避让不及,导致两车相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严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并对严某违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处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