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木文在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 人物简介 周木文,男,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城口县人,197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城口县“周木文法律服务工作室”负责人。 优秀事迹 自参加工作以来,周木文始终扎根贫困山区,服务基层群众,勤奋工作、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先后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全市人民调解能手”,被重庆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评为“重庆市道德模范”,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敬业奉献好人”,荣获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 1991年,周木文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此后担任城口县原明通区法律服务所主任、原修齐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高燕乡司法所所长和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多年来,他不管山高路远、不畏艰难险阻,经常跋涉四五个小时甚至八九个小时进村入户走访办案,饿了啃干粮、累了席地坐。 “他有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这是周木文曾经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多年来,周木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多次奔赴陕西、河南等地,先后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200余件、讨回拖欠工资和工伤赔偿2000余万元;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2016年退休后,周木文以自己的名字命名,组建了“周木文法律服务工作室”,深化诉调对接机制,践行基层“枫桥经验”。 周木文始终战斗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直面矛盾,冲锋在前,先后组织调解重大矛盾纠纷200多件,先后受到县司法局、市司法局、司法部的表彰。在为农民工维权过程中多次受到人身威胁,但他从未退缩,始终把法治放在心头、把责任担在肩上,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工作室成立后,他先后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调处疑难矛盾纠纷900余件,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同时,工作室还调解县法院交办的诉前民事案件450余件,完成司法确认300余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505万元,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的同时,有效缓解司法审判压力。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