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各项任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围绕“政治、综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六方面精准发力,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突出一个“强”字 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坚持政治引领是我们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是进行新的伟大斗争的现实需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一条是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首先离不开党组织书记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不能过于强调个人作用,只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才能实现领头人强、基层堡垒强、党建引领强这个目标。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切实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基层党组织强大的组织力,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厚植社会治理优势,引导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优化社会治理环境,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突出一个“合”字 发挥好综治能动作用 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提出“综治能动”这一新提法。认真学习领悟这一提法的内涵,此“综治”起源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超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基层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方法,旨在发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强化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从整体上推进基层治理,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诞生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基本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是关于“综治能动作用”的生动诠释,“枫桥经验”最本源的特征就是凝聚各方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我们学习发扬“枫桥经验”,发挥综治能动作用,首先要做的就是放手发动群众。要深化专群结合、统分结合、打防结合,既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政法、网信、民政、公安、司法、应急、信访等专职部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也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各方面资源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扩大“莎姐”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新乡贤、退休教师、退休干部、退伍军人、律师、网格员等力量以及其他居民骨干和热心人士参与基层治理。要创新综合治理机制和平台,立足大渡口区“莎姐”矛盾问题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落实“一镇街一法官”、无讼村居创建、诉调访调警调三调对接等举措,推动多元化解矛盾问题。要完善扫黑除恶、“两抢一盗”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加大见义勇为奖励力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热情。 突出一个“公”字 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 “法者,天下之公器”,就是要公开公平公正。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好法治这个“公器”,用它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防范打击一切危害和破坏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充分发挥大渡口区自身优势,发挥好区“莎姐”调解中心、镇街(部门)“莎姐”调解室、村(社区)“莎姐”和议厅作用,组织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律师等参与,为化解基层矛盾问题提供法律保障。要着力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法治素养,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营造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坚持公平、公正、公信,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公道之心,做细调解工作,处理好情与法、理与法的关系,防止机械生硬理解法律,否则貌似依法办事,实则既违背法律实质又丧失了人心。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对于挑战法律底线的不法分子,要敢于亮剑,坚决依法打击。 突出一个“善”字 发挥好德治教化作用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崇德向善、法德结合,是中华民族传统治理文化的根和魂。大渡口区涌现出了“时代楷模”王红旭、智擒女毒贩“重庆的哥”等先进典型人物,在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上更应该走在前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通过挖掘义渡文化、建设“五品家园”、推广“德分宝”平台、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评选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新乡贤”等方式,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突出一个“导”字 发挥好自治强基作用 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主要形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又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方式。但当前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呈现出膨胀的趋势,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村(居)干部已经事实上专职化了,村委会(居委会)已成了政府在最基层的延伸,逐渐脱离了群众自治的本义。基层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责任太多,管的太宽,已经不堪重负。本来有些一直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一旦被政府之“手”触到,反而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困境。我们提出建立居民(村民)议事会,支持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让他们逐渐形成“小事”自己办的意识,最终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效通达社情民意、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放手,但是不能一放了之,要加强引导,确保方向不偏、人心不乱。 突出一个“畅”字 发挥好智治支撑作用 近年来,我们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层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实战实用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整合区内信息资源,加快运用大渡口莎姐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加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等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居民群众意见诉求收集办理,把社情、警情、案情等数据全面汇聚起来,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预防能力,推动依靠经验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要特别注意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不仅上下级部门之间要畅通,跨行业部门之间也要畅通。只有数据信息畅通了,大数据智能化支撑才不会是无源之水。要按照全国全市要求,大力推进智慧政务、智慧党建、智慧民生等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多样化公共服务。在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过程中,要防止增加基层负担,给群众造成新的不便。 大渡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孟德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