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述宝)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等状态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类驾照持有者已经暂时或永久失去了驾驶资格。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罔顾法律开车上路。近日,一男子明知自己的驾照被注销,仍然驾车上路,被沙坪坝区警方依法查处。 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凤鸣山立交附近开展缉查布控勤务活动。期间,民警在对一辆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小汽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虽然驾驶员李某按照警方的要求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当民警使在管理系统后台进行核实时,却发现李某的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在民警对李某进行询问时,李某却左顾而言它,编造各种理由,不如实交代问题,企图逃避处罚。 后来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调查了解了真相:2016年,李某因一次严重违法驾驶行为被依法注销了驾驶证,但是李某却没有按照规定将驾驶证交回公安机关,而且选择自己留了下来。随后几年里,李某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却均未能通过。当天李某因临时有事,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外出,行驶至凤鸣山立交附近便被民警当场查获。因为持有的是已被注销但未交还的“真证件”,李某以为能瞒天过海骗过交巡警,被问及时还编造各种理由企图逃避处罚,却被细心认真的民警一眼识破。民警告知李某,其持有的驾驶证已被车管所公告作废,目前其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所驾车辆已经被扣留,他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同时,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予以收缴。 交巡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到期或被注销,请抓紧去审验或重新考取,否则过期不处理将会失去驾驶资格,无法继续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的驾驶证,如果没有被收回,公安机关会公告作废,因此,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企图用作废的驾照蒙混过关,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