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11月10日早上8时40许,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江北城大队民警在五里店十字路口发现一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立刻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哪知道这一查发现的问题还不少。 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员家住五江路附近,骑车是去五里店灯饰广场买早餐。该男子除未戴安全头盔外,还没有携带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件,也未注册电子驾照,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 面对询问,该男子称摩托车是最近在网上购买的,并不知是套牌车。但对自己未佩戴安全头盔及其他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即对违法摩托车进行了扣留,并对套牌牌照进行收缴。目前,江北交巡警支队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由于该驾驶员驾驶摩托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不能提供电子驾驶证或可以用于查询驾驶资格的有效身份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将被罚款50元,计1分;同时,其驾驶两轮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将被罚款100元,计2分;此外,其还有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车辆为摩托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将被罚款3000元,计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