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邹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交通安全常识,大多数驾驶人都能克己自制,但仍有少数人在饮酒后,出于“侥幸”或者“自信”的心态,枉顾法律、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甥舅一同饮酒,舅舅酒驾搭外甥出门 10月30日中午,丁家勤务大队在丁健路开展酒驾整治,在拦下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徐某神色慌张且浑身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徐某告诉民警,自己中午在姐姐家中吃午饭时同外甥一起喝了一点啤酒,饭后打算带外甥一起到丁家街道去耍,于是便驾驶摩托车搭乘外甥从姐姐家中出发往丁家方向行驶,没成想到半路上遇见了执勤的民警,自己被当场查获。 中午喝酒晚上骑车,一检测仍是酒驾 10月31日晚,巫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铁山路时,被正在该路段设卡检查的璧泉勤务大队拦下检查,民警在发现巫某涉嫌酒后驾驶后,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5mg/100ml,达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巫某被查获后,对自己属于酒后驾驶感到十分意外,原来当晚他还未来得及吃晚饭,更谈不上饮酒。但巫某承认,在当日中午,自己吃午饭时喝了一杯白酒,随后便一直在家休息,到晚上骑车外出吃完饭时,认为自己早已经醒酒,直到被民警拦下后,才知道自己仍然是酒后驾驶。 徐某、巫某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都将面临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璧山区交巡警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面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驾驶人,应当从思想上正视酒驾危害,主动拒绝酒后驾驶,劝阻身边朋友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莫要贪图便利、心存侥幸,最终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