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江津区获悉,江津区人民检察院紧盯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辖区6个镇投入维修、改造资金560余万元,助23000余名村民用上更健康的“放心水”。 去年7月,江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例行上网搜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当地论坛在贴吧一村民上传的浑浊、发黄的自来水照片和留言引起了检察官的重点关注。 公益诉讼部门随即对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展开拉网式集中调查,发现各水厂普遍存在供水设备老化损坏,操作人员缺乏技术培训、日常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水质检测有时候出现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 根据《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地镇政府应当承担水厂管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同年8月,江津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向6个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不达标问题进行整改。 随后,各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到规模化水厂学习,邀请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教学,对原有水质和消毒设备进行检修。四面山镇林海村党支部书记向发山介绍,镇里争取资金支持,对老旧、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完善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定期对水厂开展巡查。 在石门镇白坪村,检察官们在公益诉讼“回头看”进行监督检查时看到,整改后的水厂明亮整洁,显眼处挂着制水岗位工作标准、卫生管理制度、泵站运行岗位工作标准等告示,工作人员正规范地操作着崭新的供水设备。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