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人们逐渐淘汰了老款电动车,纷纷换上了新国标电动车。然而不少电动车车主却不知有些电动车是摩托车,不仅仅是上牌照,驾驶时还需要取得相应准驾资格。日前,丰都县交巡警就查获了一起驾驶电动摩托车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6时许,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水天坪公巡中队民警在驾驶警车返回营区途中,撞见一辆电动摩托车在对向车道一路逆行,然后通过水天坪佛建路口红绿灯。为及时制止这名驾驶人的危险行径,民警果断改变行驶方向,立即追上喊话,试图喊停该车。 不一会儿,民警叫住了该车驾驶人,正准备上前询问情况,结果这名驾驶人曹某主动迎了上来,连忙进行解释。曹某自述持有C1驾证,而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其准驾车型不符。 随后,民警指出了曹某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逆行、准驾不符等三条违法行为,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依法对曹某作出驾驶证记17分、罚款800元的处罚。届时,曹某的C1驾驶证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她的驾驶证。 丰都警方提醒:目前,各大电动车经销商所销售的二轮电动车,除了带有踩踏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二轮电动车均是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它们不但要上牌照,驾驶时还需要取得相应准驾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