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变道酿事故 损失上万悔不该

时间: 2021-11-1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7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伟)近日,驾驶员沈某因未注意观察右侧来车,强行变道,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货车发生擦挂,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损失上万元,得不偿失。

  11月15日上午9时35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货车停在道路右侧,车身及左后轮受损,货车旁边一辆面包车右前车头被撞凹陷,右前车灯破碎。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强行变道所致。该驾驶员姓沈,今年34岁,是渝北空港某公司的驾驶员。当天,沈某按公司安排到工地上接工人回公司,时间比较紧急,驾车一路飞奔,当行驶至空港东路时,面包车在最左边车道,前面一辆越野车在缓慢行驶,沈某十分着急,又按喇叭又打双闪示意,前车都没有反应,情急之下,他仓促向右变道超车,在变道的过程中,由于他没注意观察右侧车道直行的白色重型货车,两车发生碰撞。

  此次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沈某违法变道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元。民警对驾驶员沈某的行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沈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道行驶,摒弃驾驶陋习。驾驶车辆需要变更车道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左右两侧其他车辆的运行情况,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情况,在不妨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平稳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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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变道酿事故 损失上万悔不该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伟)近日,驾驶员沈某因未注意观察右侧来车,强行变道,结果与正常直行的货车发生擦挂,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损失上万元,得不偿失。

  11月15日上午9时35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空港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货车停在道路右侧,车身及左后轮受损,货车旁边一辆面包车右前车头被撞凹陷,右前车灯破碎。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强行变道所致。该驾驶员姓沈,今年34岁,是渝北空港某公司的驾驶员。当天,沈某按公司安排到工地上接工人回公司,时间比较紧急,驾车一路飞奔,当行驶至空港东路时,面包车在最左边车道,前面一辆越野车在缓慢行驶,沈某十分着急,又按喇叭又打双闪示意,前车都没有反应,情急之下,他仓促向右变道超车,在变道的过程中,由于他没注意观察右侧车道直行的白色重型货车,两车发生碰撞。

  此次事故是面包车驾驶员沈某违法变道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元。民警对驾驶员沈某的行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沈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道行驶,摒弃驾驶陋习。驾驶车辆需要变更车道时,应注意观察车辆左右两侧其他车辆的运行情况,以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情况,在不妨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平稳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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