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11月15日,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一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为了贪小便宜,将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当日1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宏基大道巡逻检查,一辆黑色摩托车驶近检查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而驾驶员丝毫没有减速,还加速绕行,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前方警力拦截,最终将该驾驶员拦下。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摩托车悬挂的车牌号所登记的摩托车是一辆红色摩托车,与面前这辆黑色摩托车不符,涉嫌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 经查,该驾驶员姓匡,今年22岁。近日,匡某在二手市场买了一辆摩托车,但觉得上户手续麻烦,为了去加油站加油,他便从商贩报废车库中捡了一个牌照,安装在自己的摩托车上。11月15日17时许,匡某驾车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匡某驾驶套牌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匡某处以了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同时,扣留摩托车,收缴车牌。 交巡警温馨提示: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若广大群众发现此种违法行为请积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