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刷抖音时看到一条视频中显示,江津街头有两个“奥特曼”没有戴头盔骑乘摩托车在路面上行驶,因其外貌特别注目,抖音吸粉无数。 通过视频和发布者的主页,民警判定这是江津一个商铺的抖音号,其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想到装扮“奥特曼”骑乘上街来吸引顾客。 次日一早,民警通过车牌号联系到了视频中的驾驶人潘某,并通知他到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受处罚。 当天下午,潘某来到勤务二大队,在得知“奥特曼”有多条违法行为,将要受到相应处罚时,潘某懊悔不己,表示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宣传方式,安全平安骑行。 潘某到底有哪几项违法行为呢? 01 持有C1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其准驾车型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罚款500元,记12分。 02 驾驶摩托车超过额定乘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罚款200元。 03 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罚款100元,记2分。 那么,如何合法骑行轻便摩托车(蓝牌)? ①有牌照;②有摩托车驾驶证(F证、E证、D证);③有交强险;④只能一人骑行,不能载人;⑤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交巡警提醒:如今,短视频盛行,靠短视频打广告博眼球可以,但请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仍然需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切勿做违法之事。 通讯员 张金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