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承包建房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摔下致残,就赔偿一事雇主和伤者协商未果。近日,经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法庭法官倾力调解,这起矛盾纠纷当场解决。 2020年,吴甲、吴乙将自建房屋发包给包工头苏某、田某。同年11月11日,苏某、田某雇请杨某到工地从事砌墙工作。11月14日,杨某在工作中摔倒受伤,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杨某遂至大足区人民法院三驱法庭起诉吴甲、吴乙、苏某、田某,要求赔偿43万元。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杨某受伤的过程,各项费用的组成,苏某、田某和杨某雇佣关系是否成立等事实进行固定,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赔偿金额争议大的问题,法官通过帮助当事人理清基本案件事实,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上给出意见,最终成功促成几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某自行承担30%的赔偿责任;由吴甲、吴乙共同补偿杨某3万元;在扣除第一项责任比例和第二项补偿金额后,由苏某、田某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曾相强 |